產品用量:
噴射用(噴粉罐)
使用量為鋁液的0.1-0.2%,推薦用量為0.15%。
使用說明:
1、 拆包將粉末放入噴粉罐(裝置)中,當鋁水溫度在690-730℃時,借助於高純氬氣或氮氣作載體,將精煉劑噴射到鋁熔體中。
2、 噴射完畢後,扒出浮在鋁液表面的渣,根據渣的幹濕狀況,可以調整熔劑的用量,如太幹,需要減少熔劑的量,不然繼續燒掉更多的鋁金屬。
3、 注意事項:
●噴射時應特別注意,開始時先開氣後供粉,結束時是先斷粉後停氣,防止熔劑堵塞噴粉管。
●如果發現產品受潮或者結塊,請不要直接使用,建議將打開包裝,將粉末產品放在陽光下曬或者烘幹後再用。
4、覆蓋用(感應爐);
●加入足夠的精煉劑在鋁液表面,使之在鋁液表面形成均勻的覆蓋層,保護鋁液不被空氣氧化。
●加入的量按每100kg用量0.2-0.4kg,在熔化和保溫過程中,精煉劑是一直保留在鋁液表面(不要弄散它!),它會形成一個完整的保護層。
5、精煉用(感應爐)
●在使用除氣劑除氣之後,在鋁液表面撒上少量(0.3—0.5%)的精煉劑,然後攪拌,建議只攪拌爐子上半部的鋁液,這樣可大限度使精煉劑和渣接觸。
●形成的是幹的、流動性好的渣,金屬含量非常少。
●澆鑄或者倒出前,鋁液應靜置數分鐘。
包裝:
2公斤/包,1 0包/箱; 5公斤/包,10公斤/包。
儲存條件:
●保存在通風幹燥的倉庫內,嚴防受潮;建議不要直接放在地面上。
●開袋後馬上使用,未用完需密封。
●產品堆碼時,不要堆高超過5層,或者高度超過1.5米。
●運輸和搬運過程中應防止包裝破損。
保質期:
●從生產之日起,6個月。但所有開袋的產品應在4小時內用完。